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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營養強化劑 |
生產許可證編號 | SC12063701400047 |
CAS | 74-79-3 |
型號 | 食品級 |
包裝規格 | 25*1 |
外觀 | 粉末 |
保質期 | 24個月 |
有效物質含量 | 99% |
主要營養成分 | 營養強化劑 |
含量 | 99% |
是否進口 | 否 |
含量分析稱取試樣約200mg,溶于3ml甲酸和50ml冰醋酸,加2滴結晶紫試液(TS-74),用0.1mol/L高氯酸滴定至綠色終點,或至藍色完全消失。每Ml0.1mol/L高氯酸相當于L-精氨酸(C6H14N4O2)8.710mg。毒性可安全用于食品(FDA§172.320,2000)。使用限量占食品中總蛋白質量的6.6%(FDA§172.320,2000)。FEMA(mg/kg):焙烤制品、早餐谷物,20~100;無醇飲料、含醇飲料,3~30;干酪、醬汁、肉制品、果仁制品、禽制品,15~100;膠姆糖、糖果、糖霜、凝膠及布丁、軟糖、代糖品Chemicalbook、甜沙司,3~15;調味品2~25;蛋制品、代乳品、其他谷類,5~10;油脂、冷飲、水果冰品、乳制品,5~15;魚制品15~30;硬糖1~20;速溶咖啡和茶10~100;果醬、果凍、加工水果,2~15;加工蔬菜3~5;復水蔬菜5~25;調味香料10~250;小吃食品15~250;湯料5~250。食品添加劑最大允許使用量最大允許殘留量標準▼▲添加劑中文名稱允許使用該種添加劑的食品中文名稱添加劑功能最大允許使用量(g/kg)最大允許殘留量(g/kg)l-精氨酸食品食品用香料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過在GB2760中的最大允許使用量和最大允許殘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