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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營養強化劑 |
生產許可證編號 | SC12063701400047 |
CAS | 107-35-7 |
型號 | 食品級 |
包裝規格 | 25*1 |
外觀 | 粉末 |
保質期 | 24個月 |
有效物質含量 | 99% |
主要營養成分 | 營養強化劑 |
含量 | 99% |
是否進口 | 否 |
鑒別試驗取試樣1g,加水20ml使之溶解,取5ml,加稀鹽酸試液(TS-117)5滴及10%亞硝酸鈉液5滴,應產生無色氣泡。取試樣0.5g,加氫氧化鈉試液(TS-224)7.5ml,緩緩蒸發至干,然后用500℃高爐中熱解2h,殘渣加水5mt,混勻后過濾,加5%亞硝基鐵氰化鈉試液(TS-227)l滴,應產生紫紅色。含量分析稱取試樣約0.2g,加水50ml溶解,加甲醛試液(TS-112)5ml,加酚酞試液(TS-167)3滴,用0.1mol/L氫氧化鈉滴定至出現粉紅色,同時進行空白試驗。牛磺酸含量(%)=Vc×1.1252/W×100式中V——0.1mol/L氫氧化鈉液的消耗量之差;W——試樣量;每Ml0.1mol/L氫氧化鈉相當于牛磺酸0.1252g;c——氫氧化鈉濃度,mol/L。使用限量GB14880-94規定用于乳制品、嬰幼兒食品及谷Chemicalbook類制品、強化飲料,0.3~0.5g/kg;乳飲料、飲液,0.1~0.5g/kg。GB2760--2002(g/kg):配制酒0.1~0.5;果凍0.3~0.5;豆奶粉、豆粉,0.3~0.5;豆漿、豆乳,0.06~0.1;兒童口服液4.0~8.0;果汁(果味)型飲料,0.4~0.6;可可粉及其他口味營養型固體飲料110~140mg/100g(相應營養型乳飲料按稀釋倍數降低使用量);果凍0.3~0.5mg/kg;果汁(果味)型飲料0.4~0.6。FEMA(mg/kg):焙烤制品250;肉制品585;湯類500;小吃食品2100;無醇飲料30;早餐谷物1000;油脂565;干酪630;禽類550;蛋類190;魚類190;加工蔬菜200;調味品1125;甜沙司、肉羹湯、復水蔬菜375;堅果制品640;代乳品190;代糖品3750;調味香料70000。